http://www.cacs.gov.cn/cacs/maoyijiuji/show.aspx?str1=2&articleId=45964 2008年10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乌克兰硝酸铵的反倾销措施即将于2009年4月25日到期,成员国内生产商须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离到期日三个月的这段时间内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1999年10月,欧盟对原产于乌克兰的硝酸铵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1年1月25日,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6年1月,欧盟对原产于乌克兰的硝酸铵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07年4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裘红萍编译) 2008年5月5日,作为俄罗斯总统任内的最后几项举措之一,普京签署了一项外界期待已久的法律,对包括能源、电信和航空行业在内的42个“战略”行业的外国投资加以限制。 由于普京政府实行一项恢复政府对关键行业管控的非法定政策,同时在外国投资者能够投资哪些领域方面,施行了非书面(往往也较为模糊)的法规,外国投资者一直在争取更大的透明度。特别是,荷兰皇家壳牌(RoyalDutch Shell)和秋明BP (TNK-BP)等石油公司在俄罗斯的投资面临着压力。 新的法律经过3年多时间的斟酌,首次明确了投资者在哪些行业须寻求特别许可的规定。 俄罗斯官员表示,与许多其他国家相比,这些法规更为宽松。但一些外国投资者表示,有太多的行业受到限制——以某些标准估算,占据了经济中的半数以上——同时法律中使用的语言也留下了太多的解释空间。 分析人士同时警告,新法律预留了更多行业在未来被纳入其中的空间。俄罗斯美国商会会长安德鲁•萨默斯表示,“我们认为,这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是外国商业团体多年以来一直寻求的结果。不过,一切都取决于实施情况。法规使用的语言为如何建设性地(或不那么建设性地)加以实施留下了足够的空间。我们将关注事态的进展。” 根据新的法规,外国私人投资者如欲在属于战略行业的企业持股50%以上,必须获得一个委员会的批准。该委员会由俄罗斯总理担任主席。外国政府控制的企业,将被禁止控股俄罗斯战略企业,即使持股比例超过25%,也必须获得批准。 除能源、航空和国防领域外,战略行业还包括矿业、空间技术和核能;而“占垄断地位”的固定线路电信公司也包括在内。另外,覆盖俄罗斯国土至少一半区域的广播媒体也被定义为战略行业,此外还包括发行量较大的报纸和出版公司。 (信息来源:《金融时报》) (常 雁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