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苏联根据自己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模式的理解,以及从社会主义经济性质出发,逐渐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苏联式的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体制。 建成于本世纪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的苏联经济管理体制有三个特点。第一,作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国家机关代表整个国家行使经济管理的权力,直接管理全国宏观和微观经济运行。企业仅仅是国家机关的附属物,没有经营自主权,只能根据国家的计划完成有关工作。企业干好干坏一个样,没有自身的经济利益,也不负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二,在社会主义没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思想的指导下,在日常经济生活中拒绝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以及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都听从国家的指令性计划指挥。 第三,在否定经济生活中商品货币关系和否定企业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忽视各种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主要按行政隶属关系,运用行政命令,通过行政干预管理整个国民经济口这种经济管理体制曾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惟一正确的模式。 50年代中期前,苏联一直信奉这种经济管理体制模式,基本上未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变革。 |